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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备案的弊端是什么房屋租赁中合同无效怎么办

作者:aqi 来源: 日期:2024-5-19 人气:45 评论:0

  

  租房子可以说是现在生活中属于比较普遍一种现象,在知道租房子也是可以给我们生活带来很多的方便,同时还能够减轻人们买房的压力。下面海马青风公园售楼部的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房屋租赁备案的弊端是什么及房屋租赁纠纷中合同无效怎么办。


  房屋租赁备案的弊端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这两条都是强制性规定。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房屋租赁是要进行备案的。


  房屋租赁纠纷中合同无效怎么办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房屋;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未经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同时又做了除外的规定,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了相关部门批准的,也就是权属完整的,租赁合同有效。


  2、如果在房屋租赁当中签署了合同但是没有备案是否也意味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呢?我国城市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原建设部在1995年颁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虽然直接规定了未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行为无效,但它属于部门规章层面的法律文件,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不能规定合同效力问题,所以只要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情况下,视为当事人以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行为,变更了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约定,此时,即使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合同仍为有效。


  3、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引发的纠纷;因承租人擅自转租或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引起的纠纷;因旧城、旧村拆迁改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引发的纠纷;因出租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约定的用途引发的纠纷;因出租人单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履行引发的纠纷;因租赁期内房屋权变动已发的纠纷。


  总结: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的弊端是什么和房屋租赁中合同无效怎么办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我们知道现在房子大多数都要进行备案。希望以上介绍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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