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二手房不想要了,不太清楚你买的这套二手房手续走到什么程度了,不同的程度,会承担不同的责任。
一般来说有几种情况,我谈谈我的观点。
已经签定合同
如果是已经和卖家签定了买卖合同,那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如果你要毁约,那就要承担毁约责任。
一般的签定合同后的毁约,补偿是定金的双倍以及房款的20%的费用;如果你找中介居间服务签定的合同,一样的要支付居间服务费;你按照这个标准计算一下你要支付的成本。比如你买的这套房价格是100万,定金交了2万,居间服务费是2万。那定金的2倍就是4万,房款的20%是20万。定金赔偿4万、房款20万、居间服务费2万,共26万。当然,具体的是多少,你要和卖家、居间经纪公司沟通后再做决定。卖家也有可能宽宏大量不需要你的毁约赔偿,那也再好不过了。
已经产权交易
如果已经产权交易后,你要毁约,那就不太好了,这种情况一般的是不存在的,至少我还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如果你一定要毁约,那就只有重新过户给卖家,交纳税费,追究你的违约责任。有些城市在产权交易24小时内,是可以撤销交易的,不知道你在哪个城市,具体的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有些城市在产权交易后几年之内不能再次交易,比如重庆,是产权交易后两年内,不能再次交易,这种情况你就无法毁约了。海马青风公园售楼部的小编看到楼主这样写道。
寻找机会再次出售
如果你不愿意承担毁约责任,你可以暂时持有这套房,过一年、两年或者三年,再寻找机会出售,再次出售,你的支付成本也小的多了。再说,两三年时间,也不太长,完全可以持有。
总结一下
毁约是要承担责任的,这个我想你也应该清楚,你是否愿意承担责任?如果你不愿意承担这些责任,那你最好持有几年,然后寻找机会再次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