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在法律节目中听到一个案例,跟题主说得很相似。新房主给原房主付清房款后,原房主有点后悔,不想买房子,也不给退钱。因为房产没过户,新房主没有别的办法。
海马青风公园售楼部小编看到律师建议新房主,通过中介调解,要么房子过户,要么退房款,如果原房主两样都不想做,指定走程序。
买二手房问题还是比较多,买房者一定要谨慎。在法律节目中听到的案例,除了上述原因还有原房主欠多年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更奇葩的是,有个人图便宜买的二手房已经被抵押了,他没弄清楚就付了房款,买了房之后不能住。
先拿着房产证去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过户,报停。再报警,喊着几个年轻力壮的朋友(就是壮壮胆,不用打架惹事,就是防止对方打人)。当着警察的面,拿着房产证,喊开锁公司,开门换锁,门一锁拿着钥匙走人,齐活了。
房产证上的产权人都是你了,就说明你对这套房子已经有确定的所有权,那原业主拒不交房的行为属于无权占有,是侵害了你的权益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你最好的、也是最稳妥的办法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业主腾出房屋,如果你因原业主拒不交房的行为有其他经济损失,也可以一并向法院主张。
法院判决后,如果原业主也拒不交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用司法的强制手段保证你的权益。请买二手房的多多了解房子的情况后再决定,不要图便宜。